“诊”是指诊察了解;“断”是指分析判断。“诊断”就是通过对病人的询问、检查,以掌握病情资料,从而对病人的健康状态和病变的本质进行辨识,并作出概括性判断。中医诊断有不同于西医诊断的特殊之处。
中医诊法是中医诊察、收集病情资料的基本方法和手段。主要包括望、闻、问、切“四诊”。
“望诊”是医生运用视觉察看病人的神、色、形、态、舌象、头面、五官、四肢、二阴、皮肤以及排出物等,以发现异常情况、了解病情的诊察方法。
“闻诊”是医生运用听觉诊察病人的语言、呼吸、咳嗽、呕吐、嗳气、肠鸣等声音,以及运用嗅觉嗅病人发出的异常气味、排出物的气味等,以了解病情的诊察方法。
“问诊”是询问病人有关疾病的情况、自觉症状、既往病史、生活习惯等,从而了解病人的各种异常感觉以及疾病的发生发展、诊疗等情况的诊察方法。
“切诊”是医生用手触按病人的脉搏和肌肤、手足、胸腹、腧穴等部位,测知脉象变化及有关部位的异常征象,从而了解病变情况的诊察方法。
通过四诊所收集到的病情资料主要包括症状、体征和病史。“症状"是指病人主观感到的痛苦或不适,如头痛、耳鸣、胸问、腹胀等;“体征”是指医生运用望、闻、切等方法获得的具有诊断意义的客观征象,如面色白、喉中哮鸣、大便腥臭、舌苔*、脉浮数等。而在中医学中,症状和体征又可统称症状,或简称“症”,古代还有将其称为病状、病形、病候者。
“症”虽然只是疾病所反映的现象,但它是判断病种、辨别证型的主要依据。
“证”是中医学特有的一个概念。证是对疾病过程中所处一定(当前)阶段的病位、病性以及病势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。是机体对致病因素的反应状态,是对疾病当前本质所作的结论。
“证”包括证名、证候、证型等概念。将疾病当前阶段的病位、病性等本质,概括成一个诊断名称,称为“证名”。如痰热壅肺证、肝郁脾虚证、卫分证、脾肾阳虚证、膀胱湿热证、瘀阻脑络证等,均为证名。临床上有时又将证称为“证候”,即证为证候的简称。但严格地说,证候应是指每个证所表现的、具有内在联系的症状及体征。临床较为常见典型、证名规范或约定俗称的证,可称为“证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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